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4年3月8日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儿童福利院职能简介
为全市孤儿和弃婴提供生活照料、特殊教育、医疗康复等服务;负责孤儿的国内外收养、涉外送养、家庭寄养;负责全市残疾儿童的代养、康复医治。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是遂宁市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地址位于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金龟村,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后勤部、业务部、亲子园。
(二)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水平。不断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教育、医疗保障等水平,科学调整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深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强化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推动儿童福利机构档案信息化建设试点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收养登记工作,提升收养登记规范化水平。
二是夯实儿童福利基础工作。开展儿童福利工作培训,提升儿童工作者业务能力。细化完善机构孤残儿童护理员资格认定标准,积极参加全省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儿童福利机构人才建设质量。
三是加强社会工作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筑梦起航,悦享成长”项目第五期,有序参与养育、康复、教育、治疗等服务,根据儿童年龄层次和个性爱好,组建才艺、厨艺、体能训练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孤残儿童中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打造幸福欢乐童年。节假日组织孩子们参加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孩子们感受大家庭的团结、友爱与无限温暖。
四是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提升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实施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维修维护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严格落实安全排查制度、防火灾制度、定期消毒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上下学接送制定,以制度促安全,以责任保安全,开展了每日一小检查,每周大检查、每月一总结的方式,对各项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了院内安全。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儿童福利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294.23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4.47万元,一是2024年减少孤残儿童康复项目预算14.87万元;二是2024年较2023年职工人数减少1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收入预算29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2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支出预算29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3万元,占40.35%;项目支出175.50万元,占59.6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294.23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4.47万元,一是2024年减少孤残儿童康复项目预算14.87万元;二是2024年较2023年职工人数减少1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2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294.23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4.47万元,一是2024年减少孤残儿童康复项目预算14.87万元;二是2024年较2023年职工人数减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20万元,占95.91%;卫生健康支出3.97万元,占1.35%;住房保障支出8.06万元,占2.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包括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体检费、活动经费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7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4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为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4年预算数为254.47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按规定的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保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生活费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其他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相关单位来遂宁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0万元,其中:会议费0.00万元,培训费0.00万元,差旅费4.60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与2023年预算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工作计划做出的调整。
(三)差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遂宁市儿童福利院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本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遂宁市儿童福利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294.2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81.87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36.8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75.5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