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局,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6〕209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民政系统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请予以落实。
一是扎实做好关心困难群众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和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对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体的慰问帮扶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的专项救助活动,加大各项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确保2017年第一季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优待抚恤金、五保供养金等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在春节前足额发放到位。
二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各县(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局对辖区内的福利机构和乡镇敬老院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特别是市民康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站等人员众多、服务对象特殊的单位要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食品的存放、管理进行排查,确保民政系统内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
三是大力推进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办公场所、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养老服务中心等单位以及所有在建民政项目工地。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整改到位,绝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隐患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按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是节俭廉洁过节。按照市委办《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遂委办[2016]106号),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文明过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反对“四风”,杜绝“节日腐败”,严守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生活时间两个“十不准”规定,对“两节”期间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在追究直接责任人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对可能出现的上访或较大的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及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理。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7]209号)
遂宁市民政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