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典型案例学习交流和复制推广的形式,推动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整体提升。我中心拟委托第三方机构总结提炼全市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和基层群众自治试点项目经验,编制遂宁城乡社区治理典型案例集,为社区治理教学点提供教材支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遂宁市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遂宁城乡社区治理典型案例集》项目。
二、项目内容
分社区治理和基层群众自治两个板块,提炼共不低于20个典型案例并汇编成册。
三、项目资金
10万元内。
四、项目要求
(一)通过实地调研、访谈、资料收集等方式,对现有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形成具有遂宁特色的案例成果;
(二)提供彩色印刷本不低于200册。
五、报名条件
(一)委托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委托机构应具有执行委托事项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的证明材料和承诺函;
(三)委托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承诺函;
(四)委托机构应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五)委托机构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六、实施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17:00前接收比选竞标书。
(二)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的机构直接向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申请,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或送达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指定地址。
(三)报名材料
1.项目申报书:包括单位简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报价、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职称等资质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2.机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荣誉证书复印件。若为授权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材料格式内容由报名单位自拟。
(四)项目评审
本项目只确定一家服务机构。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组织评标小组对竞标单位进行评比,最优者为中标方。
(五)项目实施
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与受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本项目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形成成果。委托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批准。
七、联系方式
单位: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地址:遂宁市河东环岛商务中心7506室
联系人:赵一淋
联系电话:0825-2325613
遂宁市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