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福利院:
为精确鉴定你院和市儿童福利院资产数量、金额和权属,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财资产〔2016〕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清产核资工作组,对你院2016年12月31日止的账面资产进行清理核查,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延伸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见附件)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工作组组长:刘文明
工作组成员:张精华、张燕、肖洪、曾家喜、杨祖国、陈涛
附件:市社会福利院需要提供的资料
遂宁市民政局
2017年7月13日
附件
市社会福利院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机构基本情况、法人代码证书、开户许可证、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的全部账户。
2、2016年12月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财产物资盘点表,债权、债务明细。
3、近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
上述材料要求你院及时提供,如不能完整地提供,须要求说明原因,提供的资料要分门别类,编号单独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