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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单位预算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3-05 16: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2025单位预算


 


 

公开时间:2025年3月5日

第一部分  2025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单位预算报表

1. 单位收支总表

1-1. 单位收入总表

1-2. 单位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

2025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社会福利院职能简介

遂宁市社会福利院(简称市社会福利院是遂宁市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部门3个,包括办公室、后勤部、业务部

1.基本情况:市社会福利院成立于1996年,为全额拨款的科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隶属于遂宁市民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800742255635G;法定代表人:唐何军;住所:遂宁市开发区北兴街49号;开办资金:582.5448万元;经费来源:收支统管、全额保障

2.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市本级城市特困人员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心理护理等服务工作;接收市儿童福利院年满18周岁的特困人员,无法查找户籍、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人员;履行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职责;做好全市养老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重点工作

1.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及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主动参与和监督好迁建项目,积极配合市代建中心完成项目施工单位招标、项目施工证和开工令等手续办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拨付、项目建设全过程信息管理等工作,全力助推项目有序实施。

3.加强对公办社会福利机构未来发展的探索和学习,以做好福利院新建项目的管理运行(四星养老机构)为目标,在做好特困人员供养、社会老人休养等工作的前提下,做好全市老年应急救援中心、养老人才培训实训基地、养老机构标准化管理、旅居养老基地建设等工作。

4.按照“履行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职责”,协助市民政局做好养老人才培训、养老平台管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养老职业竞赛、养老专家库建设等工作。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社会福利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06.3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7.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3万元。市社会福利2024年收支总预算8657.06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8405.5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0.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23万元、上年度结转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6.37万元、上年度结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8400.0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收入预算8657.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406.37万元,占97.1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69万元,占2.9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支出预算865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9万元,占1.41%;项目支出8534.87万元,占98.59%。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8657.06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405.5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0.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23万元、上年度结转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6.37万元、上年度结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8400.0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6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06.3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7.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250.69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0.8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0.43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2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21万元,占96.21%;卫生健康支出3.15万元,占1.26%;住房保障支出6.33万元,占2.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5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5年预算数为233.23万元,主要用于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3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医疗费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5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地区或单位来我院交流工作时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了42.86%,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社会福利院特困人员出行和就医以及其他公务等工作。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1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3.41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社会福利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市社会福利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市社会福利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市社会福利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个,涉及预算250.6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68.84万元;运转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53.3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28.50万元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项):指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0.其他支出: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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