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园区民政事务(社会事业)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吴洋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宣通〔2023〕7号)要求,经局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学习宣传吴洋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吴洋,1980年5月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市,1999年参加工作,200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观音派出所所长、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西眉派出所所长、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特警大队大队长、遂宁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2023年1月18日因病不幸逝世,终年42岁。
吴洋同志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助人为乐、无私奉献、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任劳任怨,起到了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人正直、清正廉洁、依法办事、不徇私情、抵住诱惑。他身先士卒,始终坚守在安保维稳第一线,为公安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工作以来,吴洋曾获得全省治安系统一级岗位能手称号,全省狙击步枪精度射击冠军,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2020年9月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公安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2021年6月被中共四川省委表彰为“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7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二、具体措施
(一)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学习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利用局党组会和干部职工会,集中召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吴洋同志先进事迹,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责任科室:人事科
完成时限:2023年4月上旬
(二)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讨论活动。以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为单位,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学习吴洋精神,推动争先创优”专题讨论活动,对照检查剖析,交流学习心得,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
责任科室:人事科
完成时限:2023年4月上旬
(三)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到市民政局联系帮扶社区——船山区紫薇社区集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讲故事、谈感受,带头宣讲吴洋同志先进事迹,凝聚共建共治正能量。
责任科室:人事科
完成时限:2023年4月上旬
(四)开展一次“宣讲进社区”活动。通过邀请“吴洋同志先进事迹宣讲团”、讲党课、宣传活动进社区等方式,在不少于五个社区开展巡回宣讲,为社区党员干部群众上一次党课。通过居民微信群、qq群、社区公众号等集中投放吴洋同志先进事迹专题片、宣传广告等,积极营造学习宣传吴洋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的浓厚氛围。
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
完成时限:2023年4月中旬
(五)开展一次社会组织学习宣传活动。结合社会工作主题宣传系列活动,依托社区社会工作站(室),组织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学习宣传吴洋同志先进事迹,凝聚学习先进典型社会力量。
责任科室:社会组织管理与社会工作科
完成时限:2023年4月中旬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把学习宣传吴洋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制定方案、创造性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迅速在民政系统掀起向吴洋同志学习宣传热潮,并及时将学习吴洋同志先进事迹动态情况报市民政局人事科。联系人:孔丽,联系电话:2325628,邮箱:52110552@qq.com。
遂宁市民政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