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市政府批准的审计工作计划,遂宁市审计局对我局冯蓉志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出具整改函。收悉整改函后,我局就审计发现的问题一一对照,积极进行整改。根据2022年5月6日市审计局组织召开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冯蓉志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018年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
截止2020年2月29日,该项目已完成。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养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尾款、质保金以及养老项目试点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支出。
2.关于“监督相关地方执行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截止2020年2月29日,船山区、经开区和河东新区已全面落实到位。
3.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尾款”的问题
我局今后将严格执行财政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我局今后将严格执行财政相关政策,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用途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存量资金未交回财政统筹管理”的问题
2020年2月17日,已将存量资金交回市财政局,并调整相关会计账务。
6.关于“延伸审计遂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存量资金未交回财政统筹管理”的问题
2020年2月18日,已将存量资金交回市财政局,并调整相关会计账务。
7.关于“在会议费中列支接待费、同一经济事项会计核算不一致、项目资金明细结转不精准”的问题
我局今后将严格执行财政相关政策和《会计法》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8.关于“重复发放车贴”的问题
审计期间,已追回多发放车贴,并于2019年12月24日交回市财政局。我局今后将加强基础会计资料的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 关于“超支培训费”的问题
我局今后将严格执行培训费标准的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关于“支出应急物资依据不充分”问题
我局今后将严格执行财政相关政策,加大票据审核力度,规范支出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1. 关于市民康医院“适老化项目进度缓慢,导致专项资金绩效不高”和“设备购置项目进度缓慢,导致专项资金绩效不高”问题
截止2019年底,民康医院适老化改造项目及设备购置两个项目已全面完成并已投入使用,资金已全部支付完结。我局已督促预算编制人员贯彻学习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有关规定,督促其在以后年度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执行中切实采取措施及时按计划推进项目,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2.关于“遂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违规在能力建设中心列支费用”问题
我局已督促该中心对2018年能力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截止2020年2月29日已整改完成。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我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强化部门领导和财务人员警醒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确保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科学性、合理性,从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等方面,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水平。
(二)建章立制,严把关口
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执行。加强预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等,继续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以“制度健全、预算科学、统计完善、管理严格”为主要内容的财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培训,全面提升聚财、管财、理财、用财能力。提高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控意识,深入推进内审工作开展。强化审计结果应用约束机制,从而提高民政系统整体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培训,提升水平
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系列财会政策性文件,及时学习贯彻最新的政策要求,确保业务操作与时俱进,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25678;通讯地址:遂宁环岛商务中心7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