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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政局转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祀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1-2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市直园区民政事务局,各相关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祀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祭扫,倡导绿色祭祀理念,及早谋划好春节、清明节祭祀工作。根据民政厅要求,从2月15日起,市城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场所,一律禁止焚烧和燃放冥币、花圈、遗物、香烛、烟花鞭炮等丧葬用品行为,其他地区的殡葬服务场所倡导禁燃禁放丧葬用品行为。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会同宣传部、文明办立体化宣传殡葬新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要加大部门配合力度,协调公安警力支持,防止在劝导时发生冲突事件;要增加志愿者,充实现场服务力量;要制定单独的安全稳定预案,把可能发生的风险点排查在前、思考在前,安排在前,确保春节到清明节期间,安全稳定祥和。要做好节前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殡葬服务机构接待能力、设施设备状况、祭祀活动规模等情况进行摸底评估,制订预案,加强协调,确保安全;并分别于2月22日、4月10日向市局报送《2018年春节(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情况统计表》。

      附件:2018年春节(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情况统计表

      遂宁市民政局

      2018年1月23日

      



      附件

      

      2018年春节(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情况统计表

      

      单位:填表人:电话:日期:

    服务机构名称时间祭扫总数车辆总数工作人员总数有无突发事件其他
     春节(2.15-2.21)     
           
    合计      



      


      

      川民发〔2018〕4号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祀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

      为做好2018年春节、清明节群众祭祀管理工作,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祭扫,倡导生态文明殡葬新风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2018年春节、清明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传统节日,全国全省两会即将召开,做好节日期间群众安全祭祀工作意义重大。各级民政部门及殡葬服务机构要及早谋划,提前安排,切实把防范安全事故工作当作第一要务来抓,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提前做好殡葬服务机构接待能力、设施设备状况、祭祀活动规模等情况的摸底评估,制订应急预案,加强与公安、消防、医疗、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要在“两节”来临前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两节”期间值班报告制度,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手机务必保持24小时在线联络畅通。对发现危害公共安全隐患、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程序及时处置、及时化解,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有关情况,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二、倡导绿色祭祀,巩固环保专项整治成果

      各地要进一步巩固去年殡葬行业环保专项整治成果,倡导绿色祭祀理念。在成都市和各市(州)驻地城市周边的殡仪馆、火葬场、公墓等殡葬服务场所,从今年2月15日起,一律禁止焚烧和燃放冥币、香烛、烟花鞭炮等丧葬用品行为,其他地区的殡葬服务场所倡导禁燃禁放丧葬用品行为。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广泛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天堂信箱寄语等绿色环保祭祀活动,在服务区内设立鲜花供应摊位,换取群众自带的冥币、香烛、烟花鞭炮等丧葬用品,或低偿乃至无偿向群众提供鲜花、丝带等绿色环保祭祀用品。要利用网站、报刊、电视新闻、微信或QQ群等媒介平台,或以发布公告、张贴标语等形式,多措并举,提前做好禁燃禁放绿色祭祀宣传活动,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各殡葬服务机构内一律不得出售污染环境的丧葬用品。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协调环保、公安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群众祭祀过程中的燃放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和制止。各地要抓住省委、省政府将“支持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作为2018年全省20件民生实事的机遇,加大地方配套资金投入,积极做好火化设施设备购置改造等相关工作,全面解决环保设施不达标、火化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狠抓行风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行业形象

      在每年的春节、清明节群众集中祭祀的重要时段,殡葬服务行业都会成为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狠抓行风建设,做深做细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提升殡葬服务行业形象。对涉及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惠民殡葬政策享受对象及标准和政策依据等涉及民生的重要内容,必须扩大公示范围,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阳光、透明。要按照2011年、2013年,民政部发布的《 <殡葬服务术语> 等七项行业标准的公告》和《殡葬领域三个行业标准的公告》,对涉及殡葬行业服务术语、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等标准均进行规范。要增强服务意识,严格规范各项办事程序和服务收费标准,积极提供网上预约、服务热线、咨询窗口等便捷服务,继续推行规范化的合同式、菜单式殡仪服务委托制度,强化人文关怀,做到阳光服务、诚信服务、热情服务、主动服务,切实为祭祀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公众对殡葬改革、殡仪服务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努力实现零差错、零事故、零投诉。

      四、加强舆论引导,凝聚节地生态安葬社会共识

      节地生态安葬是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抓住“两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较为集中的有利契机,按照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通知》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媒体、殡葬服务机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在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绿色殡葬、节地生态葬、惠民殡葬的重大意义、着力凝聚节地生态安葬社会共识,鼓励和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有条件的地区要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让群众得到获得感。要继续开展向社会免费提供节地生态安葬墓穴(格位)活动。大力推行一穴多葬,或立体式安葬方式,特别是对群众选择一穴两葬、多葬的,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搞好服务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拒绝,或加收墓穴费用和高额服务费用。

      各市(州)民政局务必在2月23日前,分单位统计汇总报送所属殡葬服务机构春节期间群众祭扫情况数据。

      联系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安亮 电话:028-84423034

      附件:2018年春节群众祭扫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民政厅

      2018年1月11日

      附件:

      

      2018年春节群众祭扫情况统计表



      单位:市(州)民政局 填表人:电话:日期:

    殡葬服务

      机构名称
    时间祭扫总数车辆总数工作人员总数有无突发事件其他
     春节(2.15-2.21)     
           
    合计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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