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老年大学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老年大学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老年大学职能简介
坚持老年大学办学宗旨,积极开展老年教学工作;组织全市老年人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和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遂宁市老年大学是市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遂宁市老年大学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学校将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学校“四融四建”发展战略品牌建设,进一步推动老年教育事业融入中心大局,持续服务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引领老年人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开展主题宣传宣讲活动,加强理论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团结引领老年教育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深化红色校园建设。把红色文化与校园文化相结合,确保红色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坚定红色文化自信,为建构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精神支持;
三是开展“中国老年大学标准示范校”认证工作。依据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团体标准《中国老年大学示范校评价指南》(T/ZLDX 001-2021),对学校近进行全面客观的检验,进一步强化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推动老年教育的科学、稳定和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强化示范引领功能;
四是深入推广“银龄先锋”品牌项目暨总结提炼“时间银行”试点工作经验,创新开展多样式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专业化、特色化;
五是延伸扩大教育资源供给。通过整合多方资源,合理设置教学点,科学开设课程,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多措并举、广泛推进牛角沟村分校、海龙联村分校及社区老年大学建设,解决老年大学“一座难求”问题,促进老年教育资源公平均衡发展;
六是开展校校合作。深化与遂宁开放大学合作质效,为老年人创造更加优质普惠的学习环境,推动老年教育更好融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开放大教育格局;
七是建立学员临时性党组织和兼容性党组织。用党组织团结引领广大党员学员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发挥党员骨干力量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有效提升学校精准化、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
八是规范学员社团建设。建设一些歌舞类、器乐类、书法类等备案社团,组织社团开展各类文化艺术、体育健身、交流讲座、展演赛事等活动,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树立良好形象、扩大社会影响作出积极的贡献;
九是持续打造“走进春天”校园文化艺术节品牌。搭建老年艺术才能提升平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面展现学员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精神风貌,营造积极向上、清新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
十是积极建设校园民族同心文化。关注少数民族学员,了解其文化信仰和需求,在学科教学中融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让学校成为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老年大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老年大学2023年收支总预算291.01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老年大学2023年收入预算29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0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老年大学2023年支出预算29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87万元,占56.65%;项目支出126.14万元,占43.3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老年大学2023年收支总预算291.01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2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0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老年大学2023年收支总预算291.01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4万元,占5.82%;卫生健康支出261.16万元,占89.74%;住房保障支出12.91万元,占4.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5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包括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体检费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3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4.7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2.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按规定的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老年大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4.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保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生活费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其他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老年大学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内外老年大学校际交流学习相关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老年大学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7万元,其中:会议费0.00万元,培训费0.97万元,差旅费3.0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17.53%。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根据工作计划做出的调整。
(三)差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33.33%,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业务计划调整相应的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老年大学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老年大学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遂宁市老年大学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老年大学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1万元,用于锦华分校新校区舞蹈教室和办公室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遂宁市老年大学共有车辆0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本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遂宁市老年大学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26.14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26.1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