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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政局关于 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20 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黄青松、张君、刘颖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第184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我市现有在册精神障碍患者17209例,报告患病率(检出率)为6.12‰,规范管理率为97.09%,规律服药率为82.3%。全市共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20家,其中包括精神专科医疗机构11家,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科9家;公立医院有10家,民营医院有10家;精神科执业医师230名(含多点执业),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为8.2名,精神科护士571名。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以来,我市深入实施全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完善“三大体系”构建康复服务网络。一是政策保障体系。以《民政部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为指引,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试点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的通知》《关于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挥民政领域阵地优势、卫生领域专业优势,推进康复服务站点建设。二是服务站点体系。建成1个市级指导中心和1个服务中心,17个社区康复服务站,初步形成了“以点带面、以中心辐射全域”的“1+1+17+N”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三是专业队伍体系。积极争取卫健、残联等部门支持,整合全市精神卫生人才资源,链接社会组织14家、社工站15个,发动社工30名、志愿者55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二)实施“三大行动”促进规范管理服务。一是质量优化行动。建立培训机制,围绕重点工作,采取工作推进会,考察学习,专家授课等方式综合提能,累计培训500余人次;规范康复工作,编制《遂宁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规范》,统一康复活动知情同意书、康复学员服务档案等资料;保障资金投入,对先行试点点位进行改善提升,按3万元/个补助,对新增点位,按15万元/个补助,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22年按20万元/个补助,今年还将新增投运4个站点。二是专业提升行动。以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为依托,组建技术指导组,定期深入各站点开展调研、评估、培训,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进行技术指导,摸索住院集中康复、日间康复、个体康复、团体康复等康复形式,提高了患者的社会适应能力。三是主题拓展行动。以“精神障碍康复患者实际需求”为核心,突出示范带动,联合市级服务中心,依托残联“阳光家园”项目,打造社区康复示范基地,依托“四川省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强站点与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联系对接,做好出院患者信息登记,确认康复需求对象,提供康复、转介就医、就业等服务,并建立“绿色通道”,为患者就医提供便利。

(三)夯实“三大保障”推动长效健康发展。一是夯实兜底保障。叠加民政各类救助帮扶政策,精神类残疾人的帮扶实现全覆盖,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与社会救助、医疗救治、长期照料等有效衔接。二是夯实医疗保障。注重发挥部门专业优势,推动医疗保障部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范围,2022年以来资助17182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助金额550万元。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实施医疗救助13867人次,救助资金1912万元。推动普通精神障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疾病保障范围,为2089人(12222人次)门诊慢特病进行医疗费用报销。三是夯实宣传保障。充分利用“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时间点,通过春节慰问、入户走访、督查督导、定期复核等方式,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专业人才、资金项目、慈善资源、社会力量等共同参与,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知晓度、接受度、参与度。

三、相关意见建议回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要求,我局作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每年召开的联席会议上积极建言献策,着力推进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发展。根据你们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局具体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对市精神卫生中心履行职责监管。一是要求加大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特别是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管尽管。二是市精神卫生中心作为全市精防机构,要积极协助市卫健委制定精神卫生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指导区县精防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三是市精神卫生中心作为全市强制医疗患者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强制医疗患者的收治、管理及定期评估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配合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及联合随访工作,组织民政人员积极参与、配合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村(社区)建立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并与各部门工作人员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三)进一步加强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送往精神专科医院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和救治。

(四)进一步加强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纳入低保,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予以供养和救助。

(五)进一步加强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通过搭建服务网络、规范管理服务、推动长效发展,初步建立了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制。目前,全市共建有市级指导中心1个,市级服务中心1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17个,今年还将新增投运4个站点,全市康复站点将达到21个,通过康复服务的拓展,进一步提升患者自理率、就业率,降低病情复发率、致残率。

 

 

遂宁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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