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1日至5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进行了巡查,7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实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我局在履行“三基”职责、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选人用人、高质量党建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及时传达学习巡视巡察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每周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加强相关责任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压实整改任务。坚持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整改,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印发党内文件通报,及时将巡察组、局党组工作要求进行传达,组织认真学习中省巡视工作相关制度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思想自觉。逐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制定90条具体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强化监督指导,推动任务落实。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自觉主动认领问题、靠前部署指挥,分别对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巡察整改情况开展1次全覆盖督查,对进展缓慢的事项及时督办催办。坚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建立沟通联系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推动真改实改、高质量整改。
(四)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成效。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既提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新建、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办法20个,不断巩固、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高质量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使整改落实过程真正成为锤炼党性修养、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的过程。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学思用有落差”问题
一是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系列指示精神有欠缺的问题。将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重要指示、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对社区治理和养老服务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汇编成《习近平对民政工作以及民政保障民生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进行系统学习,并印制200余册发放到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手中,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全覆盖组织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4次,并对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开展1次全覆盖督导检查。
二是针对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存在党组会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会议文件精神等走过场的现象,学习内容过多的问题。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理论学习台账,紧扣“国之大者”和民政工作,科学设置学习内容,实行清单式动态管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等。制定《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从制度层面完善和改进第一议题学习流程,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确保“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到位。汇编学习资料13期、征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四川党的建设》等书籍240册,持续改进理论学习方式。
2.关于“工作执行不力,贯彻落实有时差”问题
一是针对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不力的问题。落实分线负责制度,落实项目责任,加强项目管理;召开项目工作调度会1次,总结各地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成效,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组织县(市、区)、市直园区签订“项目综合信用承诺书”,对进度不达标的由市局主要领导约谈项目地的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发点球”方式,函告项目地的民政部门,责成限期整改。建设进度滞后项目需要整改项目4个,已完成整改“销号”。
二是针对对标赶超工作还有不足的问题。成立赶超进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对标赶超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进度等。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对标跨越”半年分析会暨民政领域“两个先行”重点项目现场推进会,通过总结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对民政重点工程和试点示范项目进行现场拉练,督促各地、各条业务线亮进度、比成效。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对标找出工作薄弱环节,借鉴好的经验做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三是针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底线思维树得不牢,协调解决问题不够的问题。组织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深入学习“一岗双责”政治责任。组织各直属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2次,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8次,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大排查,找出安全隐患2处并及时整改。加强对市民康医院消防验收工作督促指导,积极协调代建中心、市住建局等单位,全力落实消防验收工作。指导市民康医院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关于“监督检查不严,监管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针对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不够,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水平还不高的问题。依规办理完成死亡对象低保金停发等相关手续。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执行落实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1次,将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等纳入全市惠民惠农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大数据阳光监督平台统一监督管理。制发《遂宁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通知》(遂民发〔2023〕24号)和《遂宁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精准发放工作的通知》(遂民发〔2023〕24号),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建立主动发现、定期督导、定期复核机制,确保死亡对象及时发现、及时退出。
二是针对福彩公益金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指导区、市直园区民政部门和局直属事业单位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科学编制储备项目14个;压实项目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履行项目监管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流程,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管理要求;加强对公益金支持项目的监督检查,完成福彩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专项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公益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针对社会组织领域监管不到位,执法力量较弱,执法工作偏软的问题。按照省厅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的工作要求,加强部门协作,严格依法清理。对62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实施台账管理,逐一整治。针对不同的“僵尸型”社会组织情形,采取引导注销登记一批,整改激活一批,撤销登记一批的分类处置办法,现已完成注销登记22家,正在办理注销登记10家,已完成整改激活3家,已撤销登记27家。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阵地管理乏力”问题
一是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还不够的问题。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会议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分析养老、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网络安全等领域意识形态形势。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针对对外公开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分解落实网络工作责任,精心安排部署,将网络安全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网络安全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组织召开网络安全工作会议1次,认真学习公文行文规范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每份稿件、公文,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严格执行公文审核程序,按规定审核后发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问题
一是针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党组书记从严履行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会前学法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责任,结合主题教育基层党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题学习1次,组织党员干部赴地方志馆开展党性教育1次。严格落实“四同步”要求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推进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2023年市民政局机关纪检工作要点》。督促市民康医院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二是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管党治党压力传导,针对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开展党建督查1次,党组成员半年听取1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推动责任落实。通过举办党组书记讲党课活动、编印典型案例警示录、参观法纪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6次,加强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进一步细化谈话提醒各项操作流程和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谈话制度等规章制度,定期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18人次。
6.关于“为民情怀有所淡化,服务群众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针对对特殊群体需求保障不足的问题。加强对市社会福利院院内现有设施设备维护和安全排查检查,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充分保障院内特困人员和老年人的照护需求。积极推进市社会福利院迁建工作。按照“三个一批”原则,科学谋划布局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关停并转偏远、散小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乡镇敬老院5所、改扩建区位优势、服务基础较好的中心乡镇敬老院、规划新建市级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机构和3个乡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二是针对对特殊群体关爱力度不够,“一老一小”服务还有短板的问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把做好“一老一小”工作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按时足额发放救助供养金和照料护理费。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开办养老服务专题培训班3期、培训351人次,孵化培育涉老社会组织2345个、心理健康方面的组织6个,成功举办全市第三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公办机构向社会化养老开放,目前入住率达到55.07%、位全省前列。在市儿童福利院内已设立社工站,开展心理团体辅导,建立儿童心理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策”强化心理抚慰、情绪疏导;组织开展“喜迎国庆 月满中秋”、秋游活动,开展心理关爱及集体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加强儿童感恩奋进教育。
三是针对存在损害特殊群体利益的情况的问题。指导市民康医院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6次,先后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简报等内容,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全面学习医保政策规定,将窗口单位的服务规范、便民措施、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以上墙公示、电子显示屏、与患者沟通等方式公开,开展药品耗材购销存管理、各项检查的适应症、“七吻合”等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操作常规,严格执行医院核心制度,加强临床医师“四合理”的管理,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欺诈骗保,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四是针对基本殡葬服务保障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的问题。督导蓬溪县宝宁园项目加快建设。印发《遂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5家经营性公墓开展年度检查,并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示,强化社会监督效能,不断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印发《遂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殡葬服务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殡葬服务机构管理、经营、服务等工作进行综合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服务管理。
7.关于“慈善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慈善事业发展有短板”问题
一是针对慈善组织建设滞后的问题。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慈善组织认定工作的通知》(遂民发〔2023〕29号),由遂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遂宁市公益慈善支持中心)依托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暨公益创新实践项目,为3—5家社会组织申请慈善组织认定提供辅助性支持服务;市慈善总会换届工作已筹备,待时间确定后开展。
二是针对慈善宣传不足的问题。利用“慈善中国”进行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利用“遂宁社会组织动态”常态化进行慈善信息发布。全市已建成船山区“掌上慈善汇”、安居区“同心慈善荟”、射洪市“射洪公益慈善苑”、蓬溪县“益溪乐慈善”、大英县“慈善大英”等5个微信小程序,累计参与人次达80988人次,募集善款1123.0045万元。市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正在测试运行中。
三是针对慈善成效不明显的问题。设立遂宁慈善智库,邀请10位专家首批加盟;公开招募成都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实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业督导项目,目前已赴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市、遂宁经开区和市河东新区实施线下督导3期,形成琼江社区慈善社区典型案例,招募西华大学实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理论课题研究项目,已初步形成社区慈善基金创建、运行与监管指南等成果;常态化开展“遂宁慈善大讲堂”、慈善社工增能计划,将60名慈善社工纳入专业人才培养;在全省率先出台《遂宁市公益慈善服务体系平台机制建设指引(试行)》,建成1个市公益慈善支持中心、8个县级公益慈善服务中心和95个镇街级公益慈善服务站;全市在腾讯公益、字节跳动、公益宝等平台上线互联网募捐项目15个,市慈善总会“明亮相伴爱心课桌”、射洪市“困境儿童关爱计划”等2个项目已完成筹款目标获得支持。
8.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由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举一反三;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兼职人员的宣传教育,利用QQ群、微信群以及相关培训,向干部职工推送相关法律法规、案例等,杜绝兼职人员违规领取报酬等问题发生;组织修改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全面更新制度条款。
二是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加大凭证审核力度,健全从业务到财务的多岗审核机制,实行双人审核制度,业务科室负责审核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杜绝手续不完整报账的情况发生;加大培训力度,邀请财政、审计等部门专家,对民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制度;持续开展本系统、本行业监督检查,完成民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查出问题及时整改销号。
三是针对部分资产闲置的问题。主动对接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资产管理部门,按程序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安排给其他单位使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机关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一是针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防止说归说、做归做,只出题、不答题,每名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狠抓推动落实。印发《2023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和《遂宁市社会救助领域容错免责实施意见》,主动与纪检、审计、财政、残联等部门配合和联动,适时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检查,到区县开展督查检查、走访困难群众2次;全面对照《中国老年大学示范校评价指南》各项评价指标,指导完善有关工作。已完成师资学历、评选优秀、学术会议、健康管理教学、办学经费、学术成果等指标7个。
二是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组织参加机关党建、干部人事等业务培训6人次,增强党务干部履职能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督查,局机关党委每年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开展1次督查。
三是针对党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出台《遂宁市民政局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明确对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进行公开。加强自查和督查,局机关党委每年对机关党委党务公开情况进行1次自查,并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情况开展1次督查。
10.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基层党建责任压得不紧”问题
一是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根据干部队伍实际调整优化机关支部设置,配齐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并明确责任分工;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年轻干部加强党史、党的光荣传统、党的政治理论等方面的教育1次,及时培养吸收他们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民政系统预计发展正式党员3名、培养积极分子10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
二是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会同市委组织部持续抓好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提质增效,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新审批成立4个党支部,撤销已完成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党支部1个,指导1个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覆盖率已提升至87%。
三是针对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还有不足的问题。会同市委组织部出台《遂宁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管理实施办法(暂行)》(遂组通〔2023〕28号),市县健全选育管用制度机制,建立县级统一选聘制度,船山区、安居区、遂宁高新区考聘专职工作者40人进入社区工作;积极对接市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明确要求县(市、区)、市直园区全力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持证率,分别向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下发提示函,将社区专职工作者持证率纳入全市基层治理年度任务清单强力推进;全面实施“社工人才培养计划”“基层干部学历提升工程”和专业社工“倍增计划”,市县开展社区工作者、社工分级培训近6000人次;加强督查指导、定期研判分析,积极引导在职社区工作者考取社工资格证,截至2023年10月,我市共有城市社区194个,持证专职社区工作者389人、增幅105%,完成目标。
11.关于“选人用人基础工作不扎实,规范化管理不足”问题
组织人事科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相关工作规程,组织人事干部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12人次;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工作规程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落实“四必查”等干部监督制度,把好程序关;按要求完善选人用人相关文书档案备案和归档工作,规范梳理移交数字化档案100余份。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从“两个大局”高度深刻认识民政承担的职能职责,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过硬的整改成效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
(二)进一步抓好监督检查,确保长效机制生效。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完成的事项逐项评估,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把建章立制和解决问题统一起来,把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统一起来,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对违规违纪、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从严查处,紧紧依靠制度管人管事,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三)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强力推进中心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融入民政改革发展、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对表交账、全面完成、务求实效。
(四)进一步扛实“两个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管党治党制度和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清廉民政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再立新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5-2325628;电子邮箱:2950654344@qq.com。
中共遂宁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