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园区民政事务局: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提高2018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17〕18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全面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定。各县区(园区)要严格落实地方分担资金,确保在春节前将2018年一季度的生活补贴发到困难残疾人手中。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关于提高2018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 贴标准的通知》 遂宁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