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购买2017年社会组织专业社工融入基层共治共享示范项目(河东新区示范点)公告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改革的意见相关要求,为加快社会组织改革成果转化,市民政局决定向社会组织购买2017年社会组织专业社工融入基层共治共享示范项目(河东新区示范点),拟定项目资金10万元。按照遂宁市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面向全市社会组织公开招募受托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遂宁市社会组织专业社工融入基层共治共享示范项目(河东新区示范点)。

二、服务范围

市河东新区棉场社区居民,重点是老年人、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农转居新居民等。

三、工作安排

120171115前提交资料,遂宁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审定并签订委托协议。

2、项目实施期为201711月至201810月,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并接受市民政局和社会监督。

3 20181020前,提交项目服务成果资料,并由市民政局组织开展验收。

四、资质要求

(一)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制度、社会声誉和具有 3A 及以上评级组织优先;

(三)具有执行委托事项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

(四)具有实施社会工作项目相关经验,能提供承担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

(五)承担过政府购买委托同类项目的机构优先。

五、报名方式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申请,并于20171115日下午5点前提交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或送达指定地址。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项目服务方案,应包括:服务对象与内容、服务方法与技术、服务程序与时间安排、服务团队及人员资质、服务经费预算等。

2.机构资质附件材料,应包括:机构登记证书、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的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机构简介、实施相关项目简介、曾实施的社会工作项目成功案例。

()工作流程

报名截止后,市民政局组织开展评审,择优确定申报机构。由市民政局与申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并根据要求修改完善项目服务方案,启动项目服务工作。

五、联络方式

联系人: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电话: (08252325617

地址: 遂宁市环岛商务中心7505室。

 

 

遂宁市民政局

201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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