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遂府办函〔2021〕35号)文件要求,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纳入重要议程,摆在突出位置并抓紧抓好抓实。
(一)明确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认真按照《遂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八项措施》要求,明确了主要负责同志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同时,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及时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有效落实。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做好责任分解,强化措施,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观念。我局坚持把学法作为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的重要抓手,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开展各项学法活动。
1.认真落实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分专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依法治国(省)会议精神,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和水平,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和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民政领域法治和德治,进一步促进法治遂宁建设。鼓励干部职工充分利用时间,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等法律法规。学习涉及民政工作的《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收养评估办法(试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3.积极开展法治宣传。采取标语、宣传栏和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民政法治氛围。一是开展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行动。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公布疫情防控所涉典型案例,夯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二是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民法典知识竞赛主题活动,加强对民法典适用案例的“以案说法”,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三是推动“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提档升级,利用志愿服务主题月、清明节等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集中开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90场,发放宣传手册7000本,发放海报10000张,发送短信10万条,惠及群众10万余人次。同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工作,全面宣传党中央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四是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大力宣传养老、慈善、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民政服务对象的普法宣讲,扩大民政法规政策宣传覆盖面。
二、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全面发挥部门作用,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快转变职能,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按照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依法调整和公布民政部门权责清单,对权力事项进行梳理,严格清单管理,共保留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责事项34项,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每月定期将行政许可办件和涉企信息归集上报,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加强了信用管理工作。依法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法人登记,全面清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定期联合市场监管局和市发改委进行抽查。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立内部工作程序,明确“谁起草、谁审查”的主体责任原则,确定了责任主体和审查主体,建立了规范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及隐性壁垒审查程序。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严格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行政审批过程中未出现中介服务事项,需要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均有对应的法律依据,未在法律法规之外新增其他证明事项,落实证明事项清单管理。设立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电话,将减轻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纳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下放审批权等方式,推进殡葬管理领域“证照分离”改革。结合民政业务特点,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大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殡葬服务、养老服务、慈善事业、地名管理等领域监管力度。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完善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建设及应用,完成了省政务服务统筹事项认领和录入工作,通过政务系统的信息共享和网上办理,实现更多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遵守法定程序。建立、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共清理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个。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民政工作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防范重大决策法律风险。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开展《遂宁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一是及时制定方案。组织专题研究并印发了立法项目具体操作方案,明确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细化了时间节点及任务分工。组织专门力量汇编了法规政策《基层治理政策汇编》,收录中、省、市政策法规14个,为立法提供依据。二是搭建专班推进。及时完善领导小组架构,明确了1名县级干部牵头,各责任单位明确1名县级干部为成员、1名科级干部进入起草专班,与市人大社建委及法工委共同组建立法专班。三是深入调研考察。分别选择成熟社区、新型城市社区、涉改集镇社区开展了8次专题调研。先后到成都市成华区考察社区发展治理工作;与省社会科学院专家就成渝中部地区社区发展作专题交流;到自贡市大安区、自流井区和眉山市考察街道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选择200个社区通过发放问卷、查阅文献、走访座谈的方式开展专题调研,征求基层群众、利益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意见,梳理汇总问题需求。目前,正在形成调研报告。
(五)行政执法公正严明。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程序、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民政执法水平。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官网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聚焦与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履行执法责任,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预防化解违法风险。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民政行政执法改革,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方式,实现执法目的。三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狠抓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建立了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提高了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市局机关有执法职责的科级以上干部和委托执法单位职工均通过了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考试,并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其中持行政执法证人数5人,持委托执法证人数10人。组织开展了民政系统执法案卷评查活动2次,重点对案卷资料完整度、调查报告、集体讨论、自由裁量权运用等环节进行检查,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六)行政权力制约科学有效。一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1年共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3件,其中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6件(主办2件、协办4件)、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7件(主办8件、协办9件),主办10件已办结并公开。办理满意度达100%。二是坚持政务公开制度,通过集约化市政府网站遂宁市民政局二级网站按规定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64条,加大了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公益慈善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重点做好财政预算决算、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三公”经费支出的信息公开。提高政务信息发布权威性和时效性,主动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根据申请人预留的联系方式,分别进行线上线下回访,满意率达100%。
三、全面履职,发挥部门作用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到谋划部署全市民政重点工作中,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行动,建立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走访排查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刚性支出较大人口等对象29895人,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14773人。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全市新增农村低保6423户、7991人,清退农村低保对象5262户、7062人。市民政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接续的遂宁实践样本,在10个中心村持续实施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参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受到民政部《中国社会报》刊载宣扬。
(二)持续提升兜底保障水平。截至目前,累计为12.24万名低保对象累计发放资金2.97亿元。为2.31万名特困人员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和照料护理费1.25亿元、照料护理费958.77万元。实施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2.4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090万元。深入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6621人次,支出救助帮扶资金72.26万元。实施“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救助、劝导流浪和职业乞讨人员3608人次。做好城区人力三轮车、退捕渔民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保障工作,两项工作均被市委办、市政府办评为先进集体。
(三)全面落实社会福利政策。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建立市、县、镇三级定期复核机制,截至目前,累计为3.53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448万元,为4.76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832万元,为5973名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00万元。持续实施贫困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将现有的123名生活无自理能力且缺少照护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建立“一人一策”长效帮扶机制。持续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成1个指导中心、1个服务中心和12个社区康复站点,“1+1+N+N”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实施慈善项目23个,惠及困难群众7万余人。截至目前,销售福利彩票1.7亿元,完成率达121.6%。
(四)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牵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由市长、县(市、区)长任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一中心一站一家一点”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建设,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建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57个、儿童示范之家47个。为463名孤儿和65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979万元。“百镇千村·助爱牵手”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覆盖103个村,直接服务儿童对象1.1万余人次。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宣传和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政策宣讲进基层”活动,开展宣传活动190场,惠及群众10万余人次,市民政局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先进集体。
(五)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圆满完成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实施社区阵地规模功能“双达标”建设和亲民化改造,对136个社区阵地进行亲民化功能提升;实施城乡社区治理示范工程,8个首批试点被命名为全省基层治理示范单位、6个单位纳入全省第二批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梯次推进第二批市级基层治理试点单位29个。船山区镇江寺街道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通过中期绩效评估。
(六)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依法依规对市本级463家社会组织开展年检,通过年检265家。集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依法取缔“成都市郫都区蜀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遂宁分校”“西南大学遂宁校友会”两家未经登记挂牌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星级评定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定出星级社会组织8家。探索毗邻地区社会组织协同发展,与潼南区民政局签订社会组织联动发展协议。
(七)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实施“遂宁社工倍增计划”,为近5000人次社会工作者提供培训服务,全国社工资格考试报名人数达1832人。加快社工站建设,今年新建乡镇社工站22个。建立“一组织一队伍、一社区多团体、一平台一集群”的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形成了邻里守望、共建共治共享、共创平安等门类齐全的志愿服务组织框架,全市志愿服务团体达到2171个。实名认证志愿者总数达54.82万人、注册率18%,保持全省前列。
(八)持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实施养老服务“九大提升行动”,规划建设6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以养老服务综合体为枢纽形成城市养老15分钟服务圈。大力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建成市级养老服务实训基地,举办全市首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养老培训2000余人次,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49.2万元。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三年提升行动,联动消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隐患大排查,强化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高龄补贴政策,截至目前,累计为10.13万名8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4164.81万元。
(九)专项社会事务有序推进。积极推动大英撤县设区。整治“维多利亚”“莱茵河畔”等10个不规范地名,完成中环线、高新区部分道路和跨涪江3座大桥的命名、更名。全面落实绿色惠民殡葬政策,为3222户逝者家庭减免或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373万元。跻身全省殡葬服务进社区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初步实现由“群众找机构”到“民政送服务”的转变。推进殡葬业价格秩序和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形成了4张违法违规问题整治清单。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今年以来,全市办理结婚登记15723对、离婚登记4230对(其中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728对),登记合格率达100%。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普法学习宣传力度不够;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有待完善;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不足。
今后我局将结合民政部门实际,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按照中、省、市依法办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工作有效落实。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行政执法管理,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越权执法现象的发生,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法治培训教育,提高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完善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管。二是完善法治宣传长效机制。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和法治人员作用,调动业务部门积极性,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通过组织策划法治宣传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惠民便民法律法规下基层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遂宁市民政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