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转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端午”节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民政局,市直园区民政事务局、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现将《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端午”节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遂安办〔2018〕27号)转发你们,请结合《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汛期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遂民办发〔2018〕27号)一并贯彻落实,安排部署“五一”“端午”节期间以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在本辖区、本单位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 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