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四川省遂宁市救助管理站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遂宁市救助管理站于2003年8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2017年4月,原2006年增挂的遂宁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更名为遂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福利事业单位,正式编制15人,在岗在职13人,财政购买聘用人员15人。共设7个科室,包含办公室、业督室、业务科、综合科、总务科、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反家暴庇护中心。
我站共有救助管理场所两处:一处是安居区救助场所,位于安居区玉丰镇金鸡村(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4600 ㎡。主要承担重庆市、湖南省及省内各地、市、州受助人员的跨省、跨市救助接送任务,同时负责我市各区、县市外流到全国各地人员及区、县市救助管理站发现的外省、外市州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照料、寻亲、安置、护送返乡、源头治理等救助工作,其次是未成年人保护及反家暴庇护工作。一处是船山区油房街救助场所,位于船山区油房街148号,建筑面积约1600㎡。主要承担全市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保护、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及未成年人家庭庇护的工作。两处场所设施设备完善、功能齐全,内设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反家暴庇护中心,并配置心理治疗室、多媒体教室、健身康复室等功能室,为救助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奠定了基础。
2021年,市救助管理站在市民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临时救助”原则,持续弘扬救助站人努力奋进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推动市救助站工作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高质量推动救助工作落实到位。
1.加强教育引导,提升救助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一是制定下达救助管理人员业务学习任务,不定期考核,凡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学习达标;二是凡集中学习必须讲救助业务知识、救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让每一名救助管理人都能精准掌握救助政策,做到救助工作入脑入心,救助环节文明、礼貌、热情、耐心,切实做到应救必救,救助到位,使每位受助人进站就能感受到“家” 的温暖。
2.压实责任,抓实抓细流浪、乞讨救助对象的接、转、送及站内照料工作。一是尊重救助对象个性需求差异,做细救助对象衣食住行的每一个环节,提供“保姆式”服务;照料过程中,规范救助对象物品存、取、用环节,做到存放规范、取用方便。二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严防死守,严把入站关。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人物同防”原则,严格实行“八个一”,即一看、一测、一查、一问、一扫、一消、一登记、一封,要求进站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健康行程码、问行动轨迹和流行病学史、扫场所码、人物消毒、进出登记、物品封存;进出车辆严格落实消毒流程;春节防疫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本站,确需进入需持单位介绍信。三是受助对象进入救助区后,实行一人一室隔离观察,阻断传染机会;刚入站救助对象均进行血常规检验、胸透、核酸检测等体检,做好艾滋、性病、结核和新冠感染疫情等传染性疾病的筛查防控;每4小时检测体温1次,对体温异常者实时关注、事事重视,严格按照《遂宁市救助管理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处置;坚持使用一次性餐具,区域房间及个人卫生定时消毒。四是救助管理人员与受助对象沟通交流、提供服务时须戴口罩、手套、护目镜和穿防护服,管理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悉心照料救助对象,做到按时送餐、按需发放、亲情护理;全年进行核酸检测排查558人次,工作人员全部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率100%。五是严格执行四级值班制度。按1:1比例落实备班人员,每日值班人数不少于7人,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待机待命,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零报告制度。六是准确、及时地把受助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救助管理系统,做好受助对象个人信息保密和存档。
3.引入救助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强主动救助和源头治理工作。一是引入第三方力量,将市城区分为河东、城北、城南、中央商务区、高新区、火车站6个片区,每个片区每天至少2名志愿者巡查,1名救助站工作人员全面督导街面巡查情况,建立市城区分区块无缝隙巡查制度,做到点、线、面巡查无死角,构建“6+2+1”街面巡查机制,实现了救助网格化管理。二是强化救助政策宣讲,做到每天必巡、必宣传、必落实的街面主动巡查宣传制度,切实做到应救尽救,杜绝“强行讨要”、“职业乞讨”等不文明现象。三是对屡送屡返救助对象建立台账详载流浪原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救助对象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送达救助建议书,从源头上解决流浪问题;对站内滞留人员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及时进行妥善安置。
4.开展大爱四川活动,积极推动温暖寻亲见成效。借力“大爱四川.情满救助”6.19开放日宣传活动暨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运用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DNA比对、人脸识别、公安信息系统比对等手段帮助救助对象寻亲返家,全年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收回流浪乞讨救助、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调查问卷各1000余份,发放爱心救助包、清凉包1200余份,引导1000余名群众关注“遂宁市救助管理站微信公众号”,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救助工作、寻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5.抢抓舆论引导制高点,做好信息宣传工作。一是通过遂宁民政网、微信公众号、新闻零距离、广播电视台、四川新闻网等媒体对救助工作信息及时进行报道,达到宣传经验做法的同时增加同行间学习沟通渠道。二是站内每个部室设立专职信息管理员,层层把关信息撰写整理,及时报送信息,确保信息宣传专业化、救助内容法规化。2021年向《四川新闻联播》、遂宁电视台《新闻零距离》、《遂宁新闻联播》等媒体报送信息50余条,圆满地完成了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6.加强救助综合保障,确保接、转、护送受助对象途中的绝对安全。及时更新业务用车2辆,强化司乘人员安全、应急处置培训,组织专题安全、应急处置培训7次,提高救助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方法(如对突发疾病救治方法等),全方位保障救助对象接、转、护送途中安全。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二)强化法规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高度重视,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力度。一是大力倡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市局党组领导下,构建起了遂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作组织框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二是在市局领导下召开了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讨会,用“以评代训”等方式,集中力量和智慧规划了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方向、思路、步骤,为务实开展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制定宣传载体,以“每日一法”线上推送、“政策宣讲进基层”等方式集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二是邀请心理咨询师、政策宣讲员讲解儿童安全自护、亲情沟通、校园暴力、家庭监护等方面的知识,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和大众的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氛围。指导乡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精准定位,明晰自身职责,懂得儿童保护方法。
3.开展主题活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初见成效。开展了“寒冬送温暖·新春伴童行”、“童心永向党·相伴助成长”等主题专项救助活动,组织救助儿童参观市规划馆、科技馆,感悟圣莲岛,手牵手送爱心等方式,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送去温暖,在他们内心深处播下爱心种子,打开希望之窗。2021年到船山区桂花镇,安居区东禅、分水镇的学校和社区开展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1000余名,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强化政治统揽,着力思想聚魂,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
1.强力落实党的行动号令。一是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坚持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设立党务公开栏,全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8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1次、组织生活会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5次,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全站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持续推进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救助人帮扶帮困的救助精神,七一前夕看望退休困难党员邓成珍,关心她的日常生活起居并送上慰问金。
2.勠力推进党史、党的政策学习。以“传承老区精神、突出特色实效”为目标,以系统化思维压实主体责任,全覆盖学习赋能理想信念,浸润式体验传承红色基因,到蓬溪旷继勋烈士纪念馆举行现场学习仪式,教育党员干部忠于党、忠于职责、为民服务,多举措引导干部职工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举行专题学习研讨,推动党史学习和党的政策理论教育取得实效。
3.全力增强支部建设活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传达学习市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支部建设,深挖党建热源,注重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龙雪琴获得“市民政局优秀党务工作者”,张绘获得“市民政局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支部阵地建设。围绕“讲担当、守纪律、促作为”主题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黑白人生》《“新景源”案件警示教育片》等视频,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对照自省、深刻反思,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筑牢防腐防线,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年我站干部职工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充分展现了遂宁救助人“救助为民、大爱救助、无私奉献”的动人风采。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05.2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88万元,下降3.4%。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较2020年相比年初结转结余数较少;二是人员结构调整。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68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3.75万元,占97.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万元,占2.6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70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10万元,占35.89%;项目支出452.16万元,占64.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5.2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88万元,下降3.4%。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较2020年相比年初结转结余数较少;二是人员结构调整。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06万元,下降1.6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机构调整,使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0.19万元,占96.18%;卫生健康支出9.27万元,占1.39%;住房保障支出16.13万元,占2.4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6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0.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2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1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42万元,占96.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7万元,占3.0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42(其中年初预算12万,省级补助资金53.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53.42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置两辆救助业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9.49(省级补助资金)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2辆救助业务用车,主要用于救助业务开展,保障救助人员的接、转、送和未成年保护工作以及日常执行业务活动等。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救助业务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93(其中年初预算1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93万元)万元。主要用于救助业务开展,保障救助人员的接、转、送和未成年保护工作以及日常执行业务活动等业务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各地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单位来站学习接待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6万元。
九、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遂宁市救助管理站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遂宁市救助管理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购置两辆救助业务用车;二是购置奔图彩色打印机、多媒体教室音响设备一套。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遂宁市救助管理站共有车辆3辆,其中:3辆均为救助业务应急保障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救助人员的接、转、送和未成年保护工作以及日常执行业务活动等工作开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辅助管理专项经费”、“救助政策宣传费”、设施设备购置”、“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服务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按照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三级指标评价体系分析,市救助站2021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1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辅助管理专项经费”、“救助政策宣传费”、“设施设备购置”、“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服务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遂宁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第四部分。
本单位自行组织对“辅助管理专项经费”、“救助政策宣传费”、“设施设备购置”、“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服务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见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是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是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部分附件
遂宁市救助管理站
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站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站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遂宁市救助管理站是市民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二级预算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遂宁市救助管理站于2003年8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2017年4月,原2006年增挂的遂宁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更名为遂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福利事业单位,正式编制15人,在岗在职12人,财政购买聘用人员15人。
我站共有救助管理场所两处:一处是安居区救助场所,位于安居区玉丰镇金鸡村(市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建筑面积约4600 ㎡。主要承担重庆市、湖南省及省内各地、市、州受助人员的跨省、跨市救助接送任务,同时负责我市各区、县市外流到全国各地人员及区、县市救助管理站发现的外省、外市州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照料、寻亲、安置、护送返乡、源头治理等救助工作,其次是未成年人保护及反家暴庇护工作。一处是船山区油房街救助场所,位于船山区油房街148号,建筑面积约1600㎡。主要承担全市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保护、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及未成年人家庭庇护的工作。两处场所设施设备完善、功能齐全,内设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反家暴庇护中心,并配置心理治疗室、多媒体教室、健身康复室等功能室,为救助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奠定了基础。
(三)人员概况
2021年遂宁市救助管理站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在编人数12人,退休职工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单位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遂宁市救助管理站预算收入总额为705.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81.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7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遂宁市救助管理站决算支出总额为70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10万元,项目支出452.16万元。
遂宁市救助管理站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救助站正常运转,完成流浪乞讨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反家暴庇护等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主要指用于市救助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开支。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遂财预〔2019〕21号)文件精神,按照厉行节约、从紧从严的要求,实行项目支出按额度总控、具体项目按零基编制的方法。一是准确填报部门基础信息,认真测算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需求;二是合理测算非税收入来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不少报、不漏报;三是根据工作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立专项项目,细化量化项目绩效指标,确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完整。同时,加强采购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7〕208号)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夯实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基础。
2.预算执行情况。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预算经费、“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资金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项目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结果应用情况
1.预决算公开。按财政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时间,对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统一公开。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绩效评价。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遂财绩〔2020〕11号)文件要求,从组织保障、制度建设、绩效管理和绩效监控等4个方面,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3.财政监督情况。接受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市财政局绩效现场监督等检查,未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寻找差距、提升质量,从业务操作、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强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同时,要求民政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不断强化绩效理念,以绩效评价为抓手,提高预算执行力。
3.整体绩效。2021年,市救助管理站在市民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临时救助”原则,持续弘扬救助站人努力奋进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推动市救助站工作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2021年我单位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按照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三级指标评价体系分析,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1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
2.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单位普遍面临着业务工作量大,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业务水平不足的现状,绩效目标指标体系的设定还需进一步加强。
2、2021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个别项目推迟实施,项目资金未能按预算及时使用,项目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基本支出预算,做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
2、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辅助管理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救助管理站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8.5 | 执行数: | 58.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8.5 | 其中-财政拨款: | 58.5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购买市救助管理站辅助服务,提高救助管理站管理水平。 | 按照年初目标,完成购买市救助管理站辅助服务,提高救助管理站管理水平。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及时救助率 | 为2021年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 | 按照目标,顺利完成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服务合格率 | 服务质量合格率达85% | 服务周全到位,让受助对象满意。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服务时间 | 提供2021年救助管理服务。 | 完成2021年救助管理服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准确实行项目核算 | 按项目管理合同协议约定执行。 | 按照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促进救助管理服务工作 | 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保障服务对象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 提供流浪乞讨救助服务,保障服务对象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性 | 影响年限 | 服务覆盖年限为2021年 | 全面覆盖202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服务满意度 | 服务满意度达85%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救助政策宣传费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救助管理站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00 | 执行数: | 5.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0 | 其中-财政拨款: | 5.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广泛宣传、充分展示救助工作。 | 按照年初既定目标完成了救助宣传工作,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广泛宣传。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稿量 | 救助法规政策宣传、救助宣传册、宣传单印刷张)、救助引导牌增设更换、新闻媒体宣传 | 按照年初既定目标完成救助宣传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报道点击率 | 宣传到位,提高救助管理社会关注度。 | 宣传到位,提高救助管理社会关注度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宣传报道及时 | 宣传及时,提高救助管理社会关注度,保障工作的顺利完成。 | 完成全年救助宣传工作。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准确实行项目核算 | 严格控制指标,进行多家比对。 | 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控制成本。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促进救助管理服务工作提升 | 提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高救助效率,减少街头流浪。 | 提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高救助效率,减少街头流浪。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性 | 服务年限 | 服务覆盖年限2021年 | 按年初目标完成2021年工作任务。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公众满意度 | 满意度达85%。 | 按年初目标任务完成,公众满意度达85%以上。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设施设备购置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救助管理站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4 | 执行数: | 1.4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 | 其中-财政拨款: | 1.4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购买基本办公设备,保障日常行政工作正常动转,为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人员服务。 | 按照年初既定目标完成办公设备购置,保障了救助保障工作的开展。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设备交付率 | 按配置计划指标执行。 | 按时按质完成设备交付。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按配置要求调试、审批、验收。 | 按照程序验收入库。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产利用率 | 按采购流程、中标合同执行,有效利用资产使用。 | 按采购流程、中标合同执行,有效利用资产使用。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资金支出及时性 | 货比三家,严格控制采购成本,资金支出及时。 | 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控制成本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促进救助管理服务提升 | 为民服务,为民解困 | 完成2021年流浪乞讨救助服务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性 | 影响年限 | 2021年按采购流程、中标合同执行。 | 按照年初目标完成2021年采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服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服务费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救助管理站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75 | 执行数: | 9.75 | |
其中-财政拨款: | 9.75 | 其中-财政拨款: | 9.75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其他资金: | |||
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基本权益。 | 该项目的时效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都取得较好的成效。能够及时服务流浪乞讨救助对象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按照年初既定目标100%完成,保障了救助站工作的顺利开展。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助人员及时救助率 | 做好日常维护,提高服务质量。 | 做好日常维护,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年初既定目标100%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 保障服务对象基本权益 | 全年为受助人员提供安全卫生住宿,保障服务对象基本权益。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服务及时有效 | 确保服务及时合法合规 | 及时合理合法合规救助每位来站人员。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支出合规性 | 严格控制预算成本。 | 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控制成本。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促进未保工作合规开展 | 公众满意度达85% | 公众满意度达85%以上。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性 | 影响年限 | 服务覆盖年限2021年 | 服务覆盖年限202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服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救助管理站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 | 执行数: | 3 |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确保救助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 按照年初目标,完成了2021年救助信息系统、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转。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信息系统运行良好 | 确保2021年救助信息系统、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 按照年初目标,完成2021年系统维修维护,保障救助工作开展。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信息系统运行达到标准 | 确保系统达到标准,正常运行。 | 系统正常运转。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资金使用时效 | 保障2021年安全运转。 | 2021年安全运转。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准确实行项目核算 | 严格项目管理,按相关文件执行。 | 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控制成本。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促进救助管理服务 | 为政府解忧,为困难群众服务。 | 做到了为政府解忧,为困难群众服务。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性 | 影响年限 | 2021全年得到保障。 | 救助工作全年得到保障。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达到85%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 |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