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2-28 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关于发布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川民发〔2021〕190号)要求,结合遂宁市实际,经研究决定,拟将2021年遂宁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61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42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80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546元/月。调整后的标准从2021年12月起执行。

现向广大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月28日-3月6日,请将意见反馈至邮箱bamboo_zqw@163.com,并注明反馈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小艳

联系电话:0825-2325643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7号楼5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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