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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遂心为民 助学圆梦” 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8-12 15: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直园区民政事务(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履行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保障困境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防止因困失学辍学,促进其健康成长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遂心为民 助学圆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聚力“巴适民政 相伴成长”品牌建设,以“遂心为民 助学圆梦”为主题,对困境学生实施精准帮扶资助,确保其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

二、资助对象

本次助学对象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低保残疾儿童优先,要求资助学生热爱祖国,思想品德良好,遵守社会公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国家免费政策的学生(如军校生、免费师范生等)不属于本次资助范围。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一)非义务教育阶段:

1.2025年考入全日制大学(含本科、专科)的遂宁市户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新生10名。

2.2025年考入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遂宁市户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新生50名。

(二)义务教育阶段:

正在遂宁市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初中)的遂宁市户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学生50名。

三、资助标准及方式

(一)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一次性助学金,大学新生每人5000元,高中(含职高)新生每人3000元。助学金2025年8月31日前,打卡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账户。

(二)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开学礼包,包含书包、文具、书籍等必需学习用品,在开学前组织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压紧压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抓好落实。注重宣传引导,引导符合资助条件的困境学生自愿申报,确保“遂心为民 助学圆梦”活动顺利实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受助学生心坎上。

(二)严把资格审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资助资源精准投向最需要帮助的困境学生。聚焦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认真审核学生信息,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初审—县(市、区)/园区民政部门复核确认—公示—市级审定”的工作流程,杜绝不按规定条件进行资助的现象发生。县级民政部门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助学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信息。

(三)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对接教育、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共享信息,精准比对,杜绝多头重复资助,确保资源发挥最大效益。附件1—5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大学新生和高中新生)申报资料,附件6为义务教育在读学生(小学和初中)申报资料。请各地于2025年8月17日前,将初审通过的拟资助学生资料,包括手写书面申请、申请审批表、附件佐证资料、县级民政部门盖章的汇总表、县级民政部门盖章的低保证明汇总表等纸质档和电子档报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审核。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0825-2325666;

邮箱:519590734@qq.com;

地址:环岛商务中心7503室。

附件:1.资助名额分配

2.申请书(参考模板)

3.2025年遂宁市“遂心为民·助学圆梦”申请审批表(高中新生)

4.2025年遂宁市“遂心为民·助学圆梦”申请审批表(大学新生)

5.拟资助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汇总名单

6.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汇总表

遂宁市民政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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