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民政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8-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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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园区民政事务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川民发〔2017〕10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
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川民发〔2017〕107 号)
遂宁市民政局 遂宁市财政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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