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楷楠代表:
你在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法制层面加大力度维护未成年人相关权益的建议》(第8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持续扎实开展的建议
(一)坚持依法惩处,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利用钉钉团圆系统、全国失踪儿童DNA数据库,找回失联女学生、走失儿童200余人,破获拐卖儿童案件4起,解救被拐卖儿童6人。侦破的“4.26”打拐专案,先后2次受邀现场参加央视《今日说法》《等着我》寻亲节目录制。市县两级检察机关2018年至2020年受理审查起诉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计87件 101人,其中涉嫌强奸罪67人,猥亵儿童罪17人,强制猥亵、侮辱罪10人,引诱、容留卖淫罪4人,强迫卖淫罪2人,组织卖淫罪1人。遭受侵害的110名被害人中,14周岁以下幼女98名,占总人数的89%,其中10岁以下被害人12名,占总人数的11%,被害人群体以学生为主,留守儿童更为突出。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
全面落实派出所民警兼任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利用开学季、“三八节”、“六一节”、禁毒日、110宣传日、“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节点,通过法治宣传、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图片展览和主题活动等形式,开展“反校园欺凌”“反拐”“禁毒”“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知识,传授识别犯罪伎俩的方式方法和基本的防卫技术,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2017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法治宣传400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60万余人次,受教育家长26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宣传挂图2万幅,制作宣传展板700余个,发放防范手册20万余本,提供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有效增强了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识。在校园打造禁毒教育微阵地229处,组织学生开展禁毒宣传画创作、禁毒教育演讲等,分批次组织在校生到市禁毒教育基地参观,切实感受毒品危害。针对未成年人在押人员专门制定区别于成年嫌犯的教育训练内容和计划。对于未成年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管教有意识的增加谈话次数,深入了解未成年思想动态,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波动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开设法制讲座,通过律师讲法,印发“三字经”手册和视频播放法制警示片等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员的法律知识、社会道德、家庭伦理方面的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家庭伦理观,着重改变他们错误思想、偏激做法、不良习惯和悲观情绪。
(三)打防并举,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坚持日常管理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交通环境。指导校园建立内部安全防范管理队伍,预防和制止发生学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交通、火灾及治安灾害事故,努力营造良好的教学、管理环境。强势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对校园及周边200米内文化娱乐服务场所、治安复杂地段、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娱乐服务场所管理;加强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落实了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管理措施。认真组织和发动学校、单位保卫科、居委会等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巡逻密度,对治安问题复杂地段、场所及部位实施蹲点守候,巩固整治成效。联合文化、工商、监察等单位,先后多次对全市出版、印刷、音像制品、网吧、文化娱
乐行业场所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治,依法查处、取缔了一批违法违规歌舞娱乐服务场所、网吧,打击处理了一批组织、容留、强迫、介绍、引诱他人卖淫嫖娼、组织淫秽表演的违法犯罪人员,集中查处了一批赌博案件,有效地遏制住了“黄、赌”问题的蔓延和发展,净化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安排护学岗,在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间段,维护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清理乱停乱放车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全力保障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
(四)坚持惩教结合,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
在依法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结合未成年人心智、生理发展情况,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全面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在打击处理未成年犯罪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诉讼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严格限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涉毒青少年的帮扶教育力度,本着教育挽救为主的原则,发现一例跟踪管教一例,全力帮助这些迷途羔羊重新回归校园,享受自己应有的花样年华。对在押的未成年人始终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一体的方针,抓好未成年在押人员的教育管理。一是充分保障在押未成年人的权益,分关分押,避免发生未成年在押人员受成年在押人员欺负、侮辱、殴打情况发生;设立未成年监室,选派有健康心理,事业心、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有组织能力的民警担任专职管教民警。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积极主动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对于无人管,家庭困难无法请律师的未成年人,提供应有的权利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保障。三是设置心理咨询室,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矫正其不良心理和情绪。努力改变未成年在押人员偏激的认知方式,疏导不良的心理情绪,矫治人格障碍和性格变态,减轻和消除心理疾病患者的病症,培养他们自觉调整和梳理不良情绪的意识和方法。四是加强未成年在押人员饮食营养和卫生医疗工作。在有限的资源下,尽可能的为未成年在押人员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安排专人负责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健康档案、日常检查与诊疗工作,保证未成年在押人员身体发育所需的营养与健康。
二、关于更加积极主动介入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对发现监护人监护失职,造成未成年人生活出现安全隐患,要即时撤销失职监护人资格,确保未成年人得到相关保障的建议
今年3月市民政局联合10部门转发了《四川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转发民政部等10部门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遂民发〔2021〕24号),对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主题报道、典型宣传、专题采访等宣传报道,加强线上互动,广泛刊播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广告,推送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宣传短视频、典型案例、政策解读,并通过网络平台和村村通广播进行扩散宣传,提升青少年和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意识。充分利用社区开设家长学校、家长课堂,促进法律宣传全面覆盖,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并畅通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中不良行为的监督举报途径,倡导对于伤害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要敢于发现、敢于制止、敢于曝光,让其承受道德和舆论的压力,倒逼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难以发生。营造上下一心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促使国家监护与家庭监护形成强有劲的合力,共同保障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选派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各类法律从业者,组成“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巡讲团”,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机构,结合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结合群众生活实际,针对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影响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二)强化青少年维权工作
一是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支付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维权事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降低审查“门槛”,简化立案审批手续,提供法律援助“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做到“应援尽援”,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撑起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伞。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儿童之家、童伴之家、妇女儿童维权站(点)等机构和活动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在提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时,即时、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儿童相关法律的宣传。市司法局利用12348法律服务专线优势免费解答未成年人、女童及家庭的法律咨询,今年1至4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书法律文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3件次;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共51件,其中刑事案件40件,民事案件11件(主要为抚养费纠纷)。
三是做好人民调解,强化“调解助苗”。积极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参与妇女儿童的家庭纠纷,强化诉前调解。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纳入全市妇女儿童纠纷工作中,重点针对隐私性和敏感性较强的家庭暴力、扶养、抚养等问题,缓解家庭矛盾,帮助未成年人回归学校、社会。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为我们的工作出谋献策,提出宝贵意见。
遂宁市民政局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何文杰;联系电话:0825-232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