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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民办发〔2018〕32号-转发《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婚姻登记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5-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转发《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婚姻登记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各县(区)民政局:为提升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婚姻登记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厅办〔2018〕30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2018年5月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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