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东、关春华、王学明、银华、曾祥禄、蒋勇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第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物流港街道办事处的建议》(第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物流港设立街道办事处的问题
2013年,船山区提出了物流港设立街道办事处设想。当时设想是,船山区将龙凤镇、西宁乡、保升乡分别调整出部分村,设立街道办事处,并保留三个乡镇的建制。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地精简机构、不能增设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13〕105号),明确说明“严格贯彻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机构编制部门要严格控制人员编制”。 我局反复与省民政厅对接物流港拟设立街道办事处方案的可行性,都没有得到认可。省厅明确表示,“撤销一个乡镇,设立一个街道办事处”可以申报,仅新设立机构政策不允许。
船山区民政局与市民政局作了多次对接和沟通,但2013年以来,船山区政府未形成正式的报批方案上报市政府,因此物流港设立街道办事处没有实质进展。2017年,我局将对船山区设立街道办事处进行政策指导和支持,并与省民政厅进行对接、沟通、协调,争取物流港设立街道办事处早日成功。
二、调剂全市机构指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问题
根据《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规定,街道办事处是派出机构,其设立或撤销原则上在其行政区划界线范围内施行,船山区如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只能在船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作行政区划调整,与其他区、县的机构设置无关,所以船山区设立街道办事处不能调剂其他区县的机构指标而设立。
黄东、关春华、王学明、银华、曾祥禄、蒋勇代表,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关心的支持。同时,也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为我们的工作出谋献策,提出宝贵意见。
遂宁市民政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