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遂府办函〔2024〕32号)要求,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认真开展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按照《遂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八项措施》要求,明确了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了主体责任。一是加强法治思想引领与学习。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和法治化建设水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等形式,深入理解和贯彻这一思想。同时,主要负责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党员干部共同学习,形成了浓厚的法治学习氛围。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顺利推进,主要负责人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由自身担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组织架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述职述法报告中,以强化责任落实。三是规范行政行为与依法决策。主要负责人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科学决策能力。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号召,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能。五是接受监督与提升法治素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参加法治培训、学法考法平台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水平,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树牢法治观念
1.组织干部职工学法考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民政领域法治和德治,进一步促进法治民政建设。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线学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遂宁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将与民政领域密切相关、领导干部履职需要掌握的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纳入学法计划,提升领导干部学规学法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效性。
2.法治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法治理念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还促进了民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特别是在社会救助、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更加注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从深从细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并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全年集中学法4次,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分专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央(省委)依法治国(省)会议精神,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省民政厅《四川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向领导干部及职工发放学习资料300余本,包括《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案例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百问百答等。
3.常态化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推动全系统职工学习宪法文本,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2024年是现行宪法实施42周年,组织参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在中央商务区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宪法知识有奖答题活动,设置宣传展板,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现场为群众进行政策法规解答,切实加强宪法教育。利用“宪法宣传周”和重大活动时间节点,通过民政服务机构的法治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张贴并滚动播放标语及宪法宣传挂图,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公共服务机构,发放宣传法律读本、宣传折页3000余份,累计接受普法宣传教育7000人次,在全系统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信力
1.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与斗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及民政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和专业支撑,防范法律风险。一是加强对合同签订和履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各类非标准合同在草拟阶段均由法律顾问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提出修改建议,规范合同签订全过程。二是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疑难问题等重大决策时,由法律顾问参与分析研判并提示法律风险,提出处理思路或方案。参与审查了遂宁殡仪馆回归公益事项的实施建议方案,以时间为主线,从法律关系、举办与存续、国有资产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同时还审查了《遂宁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遂宁市失能老年人照护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审议稿)《加强乡村慈善服务体系建设十条措施》等政策文件,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着重讲解法律法规的合法性及内控符合性的实际技巧,增强了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了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使我局的法律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一是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与备案程序,将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2024年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并通过了合法性审核,未出现因规范性文件违法违规或不合理而导致举报投诉的情况。二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前专题学法和决策后评估工作。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再次学习《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试行)》《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政策文件,明确决策后评估任务及责任科室,形成了局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业务科室配合的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机制。选取我局印发的《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遂民规〔2024〕1号)文件为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对象,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提交评估报告,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质效。
(三)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依法调整和公布民政部门权责清单。对权力事项进行梳理,严格清单管理,共保留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责事项37项,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每月定期将行政许可办件归集上报,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加强信用管理工作。依法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法人登记,全面清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定期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发改委进行抽查。设立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电话,将减轻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纳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范畴。三是落实“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健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实现所有评价对应到当事人、办理事项和承办人,公开办事人对政务服务的所有评价、政府部门对办事人评价的回复,强化评价数据综合分析和结果应用,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意识。同时,通过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熟练掌握业务政策法规,推动窗口工作及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规范运行,让群众办事更快捷、更省心。二是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认领,实现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落实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打破婚姻登记户籍限制,减少群众办事成本和跑腿次数,全面提升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三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落地落实。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积极主动对接配合单位,会同编制“一件事一次办”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等工作。对我局配合的事项,与牵头单位密切协作,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同时指导县(市、区)民政部门强势推进,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民政政务服务。四是深化“川渝通办”改革。积极对接民政厅和相关部门,统一了异地备案政策、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经办流程,推动异地可办。目前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婚姻登记、孤儿身份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均已实现“川渝通办”。编制《遂宁市民政惠民政策一本通》在政务服务大厅民政窗口发放,涵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服务、社会福利等民生服务相关政策,提升群众知晓度,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3.加强政务数据梳理,实现政务资源共享。一是积极参与数据大会战和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与相关部门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明确了数据共享的流程、标准和责任。通过共享数据,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与部门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共同推进数据共享交换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政务服务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扩大数据共享范围。梳理民政系统使用的国家、省、市建信息系统,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组织将包含局属事业单位在内的15个信息系统接入全市数据共享平台,逐步将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等领域的政务数据纳入共享范畴,提升民政服务的精准度,共同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
(四)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内部工作程序,明确“谁起草、谁审查”的主体责任原则,确定了责任主体和审查主体,建立了规范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及隐性壁垒审查程序。
2.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按照“谁执法、谁编制”原则,在全面梳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行政检查事项的基础上,制定《遂宁市民政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遂宁市民政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涉及分类行政检查事项6项,包含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8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52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54项)。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制度,同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努力营造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
(五)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执法案卷评查活动1次,重点对案卷资料完整度、调查报告、自由裁量权运用等环节进行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过评查,我局行政许可案卷均合法合规,内容时限也符合要求,案卷基本规范。
2.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照省民政厅制定的《四川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四川省民政部门免予处罚事项清单》修订《遂宁市民政局规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防止标准不统一、畸轻畸重等问题。
3.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跨部门综合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大对社会组织、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监管力度。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其中抽查养老机构4家、殡葬服务机构2家、社会组织15家。
4.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制度。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0名,均是通过了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考试后,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切实做到“持证上网、亮证执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民政厅举办的“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培训班”、市司法局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6月底前完成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确保执法人员参训率达到100%,每名执法人员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不少于120学时)。
5.持续整治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行动,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收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形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定责任人员,强化问题整改,切实解决了民政系统的行政执法顽瘴痼疾,提升了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等,针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红盾护老安全共建专项行动,对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1.坚持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两微一端”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全年在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1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40条,微博发布信息1300条,加大了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惠民殡葬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提高政务信息发布权威性和时效性,主动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进行网络公示。
2.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聚焦与群众、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履行执法责任,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3.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4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意见、政协提案共32件(主办20件,协办12件),其中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26件。主要涉及“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慈善事业发展、困难群众帮扶、殡葬服务管理等方面,涵盖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结满意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不够规范。部分职工对行政执法认识不到位,对所行使的执法事项清单不熟悉,执法程序不规范。
(二)法治宣传教育的氛围不够浓厚。法治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普法形式比较单一,普法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打算
明年我局将结合民政部门实际,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按照中央、省委、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工作有效落实。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各项民政业务培训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民政实际出发,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
(二)实现法治实践的创新探索。在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的过程中,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民政领域法治建设的新路径。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继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将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的重要保障。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培训、引进法律专业人才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法治工作能力。同时,还注重培养懂法律、善管理的复合型干部人才,为民政事业的法治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遂宁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