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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政局关于第一批未参加2021年度年检(年报)社会组织公告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1-08 16: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有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社会组织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材料,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遂宁市民政局已于2022年3月启动年检工作并通过遂宁民政官网、遂宁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发布年检通知。截至11月7日,尚有部分社会组织未按要求进行年度检查。

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将对未参检社会组织作出“不合格”年检结论,并视情予以处理或依法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

请尚未参检的社会组织按照要求抓紧整改,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督促相关社会组织按要求完成年检工作,务必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补检。

联系电话:2325618

联系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7512室

 

附件:未参检社会组织名单

 

 

遂宁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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